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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5169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2-25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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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在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及其部门政务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更加明显,较好地促进了全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按照公开范围要求进行公开

  职能类部门公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公开方式主要是在在单位窗口、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服务类信息公开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情况等。公开方式主要是在单位对外办公场所、宣传栏进行公开。

  决策类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性文件,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大额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公开。公开方式主要是举行重大决策听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召开会议征求意见等。

  综合类信息公开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需要群众知道、参与、监督的工作。公开方式主要是通报、在单位公开栏公开。

  监督类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行为的追究处理情况。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文件、通报、设置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进行公开。

  动态类信息主要公开政务活动类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电视台新闻采访报道、报纸刊载、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按照公开时限要求进行公开

  各部门、各乡镇在公开政务信息中,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开的政府信息从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进行公开。

  (三)按时向公共查询点报送政府信息

  按照政府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询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要求,及时主动向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政务相关信息,为广大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将图书馆指定为地方文献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及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柜,可查阅《国务院公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刊登的国务院及省、州颁布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我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四)做好政府信息查询点服务工作

  全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有25个,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48个。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信息咨询台和电子显示屏,及时为广大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务信息公共查阅室、政务信息查询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咨询、查询等工作,配备专门电脑方便公众搜索、查阅政府信息。案馆、图书馆都设立了明显标志,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有专人负责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查询设施齐全,资料提供完整。

  (五)认真落实机关内部主要事项公开制度

  推行单位政务公开,将单位内部主要事项通过政务公开栏、报纸、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完善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风险防控机制。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将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六)通过不同方式和途径发布政务信息

  本年度,各乡(镇)、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涉及政府组成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执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在2015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公布了市政府各部门、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权责清单。其中,市级42个部门共清理出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外部行政职权6112项,与外部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8560项、“追责情形”40141项;12个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以《云南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为基准,对外行政职权一致,共清理出对外行政职权9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63项、“追责情形”510项。

  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内,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7项,增加2项,承接4项,调整7项,合并8项,部分取消2项。自2013年以来至今年底,行政审批项目从清理前的473项减少到285项,项目精简率达40%。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一是夯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提升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大厅,通过签发授权委托书、建立首席代表负责制等举措,确保了进驻事项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授权。同时,建立各类规章制度55个,编制了《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制度汇编》,从服务规范、中心管理等方面规范了政务服务行为。目前,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均已成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级设立了为民服务站,进驻站所有民政、残联、财政、林业、兽医、计生等,每个窗口都配备了1-2名工作人员。

  二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了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搭建工作,并于2015年9月1日按时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同步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共355项,其中达到一级办理深度210项,二级办理深度的20项,三级办理深度125项,占入库事项总数的35%。今年以来,通过云南省通用行政审批平台共受办理各类通用行政审批3004件,办结率达100%。

  3.设立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发〔2015〕174号),于去年12月30日设立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整合划入原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弥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弥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于今年下半年,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确认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向社会进行了主体资格公告。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

  认真开展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投诉处理“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公开了分配公共租赁住房4个批次,公开住房建设进度2次,公开住房分配进度3次。张贴公开了《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34次。张贴公开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55部次。

  2.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

  2016年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弥阳镇民主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总户数1900户,分一、二期进行改造建设,一期已签约819户。在弥勒电视台、弥勒公众微信平台、弥勒手机报上公开了改造项目信息,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2条次,公开方案公告10条次,公开签约相关事项通知4条次。在重要地段张贴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充方案820条次,张贴公开了异地安置房源户型图20个5条次,向一期被征收户公开了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制作公开了棚户区改造板块20块,通过公示栏公开了一期全部签约户。

  3.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积极做好危房改造中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开保障公平,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主要方法是:一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公开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三是督促各乡镇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四是宣传发放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明白卡;五是督促各乡镇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认定程序;六是实行补助资金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进行管理,实现资金分配公开。

  2016年省、州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600户,其中省级易地扶贫搬迁807户,任务主要用于支持四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以及省级明确用于整合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为确保2016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年度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印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63号),通知对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困难户安全居住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

  4.公开土地出让与变更、征地信息

  主要做法:一是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公开,年内在网站上发布土地信息212条。二是设置6个公开栏公开有关信息,详细公开工作任务、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办事。年内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土地出让信息20条,在网站首页“征地信息”栏发布征地告知书信息23条、土地征用“一书四方案”信息22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信息38条。

  公开情况:(1)土地供应计划和出让。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不同途径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任务825亩,商服用地375亩,工矿仓储用地225亩,住宅用地150亩,其他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服务用地75亩,合计1650亩。在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涉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7宗,面积234.79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44宗,面积923.586亩。(2)土地整治项目。今年,全市组织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4个,面积19840.8亩。

  5.公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信息

  通过广泛宣传和公开信息,我市的几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得到了顺利推进。推进情况是:完成云桂铁路(弥勒段)18.53亩及弥蒙铁路前期施工用地36.6亩的土地征迁工作,完成东风片区道路建设800余亩土地、42户房屋征迁及100座坟墓的搬迁工作,完成弥勒市城市面山和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沿线42座坟墓整治工作,完成“东风韵”景观大道建设,完成“东风韵”停车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69.361亩土地征迁工作,完成1100余亩的弥勒通用机场项目建设土地一期征迁工作。

  6.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

  把落实中央、省、州支农惠农政策作为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增强农业农村综合实力的重头戏,及时公开并向群众解读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专栏,公开公示各项惠民措施,公示惠民政策26项。

  通过电视、广播、板报、墙报等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土地流转政策和法规,发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信息,播放案例宣传专题片,为流转各方了解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服务。全年编办板报信息12期。在2016年,公开公示流转土地58670亩,其中:长期流转12588亩,短期流转46082亩;发生规模流转案例137宗,规模流转面积74732亩,参与流转农户18903户;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经营权证15本(户),流出土地农户6407户,函盖土地面积36719.9亩;市农科局配合乡镇、村委会公开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4件,公开受理并答复信访案件7件。

  7.公开林业信息

  市林业局向社会公示了16项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在12个乡镇林业站安装使用林木采伐管理运行系统。下放林木采伐蓄积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权、年度农民自用材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权、市内木材运输许可审批权,并将这些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按月公开全市林业重点工作、重大林业项目进展情况和强农惠农林业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公开退耕还林、征占用林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栽种技能培训和服务等关乎林农切身利益的信息。

  8.公开水资源信息

  通过网站、宣传栏和文件等途径,公开了甸溪河生态治理项目、里方河生态治理项目、朋普片区高效节水项目、2016年人饮安全项目、弥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西三镇“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了5758人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建设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的爱心水窖有25件。推进取水许可监督和取水计量管理,开展取水许可现场检查2次,督促取水计量安装2户。编制了《弥勒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弥勒市重点取水户名录,开展重点灌区、工业、公共供水企业等用水大户上半年用水总量统计工作。编制了《弥勒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弥勒市清水工程行动试点(清水乡村)实施方案》,保障饮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监督完善梅花温泉片区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调查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弥勒市地下热水资源管理试行办法》、《弥勒市地下热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方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对试行办法和工作方案的意见建议。

  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项水利工程招投标内容,对招标公告、中标单位一一进行了公示,年内先后公示了弥勒市水务局缓释消毒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弥勒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弥勒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废标公告、弥勒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以及公开了弥勒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顺利通过技术审查的信息。

  9.公开公积金运行信息

  对全市公积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公开,情况是:年初下达归集指标2.2亿元,截止12月20日完成2.57亿元,完成计划116.81%。年初下达提起指标3亿元,截止12月20日完成2.13亿元,占计划71%。年初下达收益计划850万元,截止12月20日完成953.65万元,占计划112.5%。

  10.公开减税降费信息

  公开了取消或降低涉企收费信息(云政发〔2016〕19号),对省政府制定项目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央政府制定项目、省人民政府制定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外收费标准降低30%。公开了国家规定的取消、免征、降低、停征103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保密教育培训费和农监机督费,新的社会保障卡实现首发和换发免费。公开了云价收费〔2016〕31号规定的信息,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等9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卫生监测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计量检定费等7 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了云政发〔2016〕45号规定的信息,自2016 年6 月1 日起,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船舶登记费、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有关单证工本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等7 项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 %。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其他省级及省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并进行了公示。

  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触摸式服务终端、LED显示屏,定期公开涉税热点信息,纳税人可自行查询涉税信息,设立宣传资料柜,放置《中国税务报》、《办税服务指南》等报刊杂志和税收宣传册供纳税人传阅,方便纳税人了解税收信息。两局联合在弥勒电视台发布公告信息2件/次,发布了纳税申报期限、建筑业征税的公告。在微信群和税企QQ群发布涉税信息20余条,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地税动态58条。

  11.公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

  于年内,印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6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7号),通过执行这两份文件切实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公开扶贫攻坚信息

  经过多轮动态管理和减贫,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乡镇3个、贫困行政村 22 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738户28972人,劳动力转移培训2000人。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共涉及12个乡镇47个安置点,实施易地搬迁4564户13231人。出台了《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到2018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中专、技校给予补助。制定了《弥勒市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实施方案》,自2016年至201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建设。出台了《弥勒市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实施方案》,通过补差方式,对全市五保对象、在册农村低保对象A类的在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农村低保对象B类C类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政策补助,通过政策补助达到脱贫标准。充实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动态管理推进情况等内容,各乡镇对2015年底未脱贫、2014年和2015年已标注脱贫户和2016年新增贫困户信息及家庭成员自然增减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脱贫认定程序及新增识别工作。紧紧围绕省上明确的贫困人口退出6项考核内容及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9项考核内容及退出标准,重点抓好9个100%落实,确保脱真贫、真出列。出台了《弥勒市精准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弥政办发〔2016〕277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分级报帐制”。

  2.公开社会救助信息

  (1)城乡低保

  目前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24640户33612人,1至11月,累计发放保障金6478.39万元。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分类施保和应保尽保,城乡低保分A、B、C三类施保,农村低保分三档救助,通过动态审核和管理,1至11月全市共停发城市低保对象247户336人,新增198户237人;停发农村低保对象2235户3514人,新增2527户2983人,对各类低保信息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特困人员供养

  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规范供养手续,将全市1269户1353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按时足额发放供养金。

  (3)医疗救助

  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服务模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确保困难群体“病有所医”。1至11月,实施医疗救助1968户1968人次,累计支出救助金179.85万元。

  (4)临时救助

  切实提高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1至11月,实施城乡临时救助747户1360人,累计支出救助金142.28万元,对救助情况进行了公示。

  (5)孤儿救助及收养登记

  按照政策规定,对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儿童进行动态管理,2016年1-11月,新增享受对象27名,目前全市共登记孤儿155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5件。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原则进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1至11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0人。

  3.公开就业创业信息

  落实电子商务创业园打造为省级创业园,通过“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两个10万元”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受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申请15份,帮助8户密集型小企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03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958人,完成目标任务5620人106.0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49人,完成目标任务1610人的108.6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95人,完成目标任务1375人的116%;开发公益性岗位1325个,完成目标任务690个的192. 03%;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24家,新增见习105人,完成目标任务95人的110.53%。大力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两个扶贫专项行动、积极安置过剩产能职工,1-11月,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10.24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5亿余元,首次转移就业5835人,完成目标任务3210人的181.78%,共培训农村劳动力8003人。

  4.公开环境保护信息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告信息13条,均为对群众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在“阳光弥勒”网站上主动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5条,其中: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信息公开4条,州委、州政府环保督察组来弥勒进行督查工作公开信息2条,开展各项会议及培训信息公开6条,作风建设公开信息1条,办事公开信息1条,环保局局务信息1条。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环保信息8条,其中:弥勒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3条,作风建设公开信息1条,其余信息4条。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站上公开环评有关信息25条,其中:建设项目拟批准信息22条,其余信息3条。

  5.公开教育卫生计生信息

  (1)教育信息

  市教育局在弥勒教育网开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板块,设6个专栏,专门发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弥勒教育网》主动公开教育信息771条,涵盖教育动态、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招生考试、政策法规等32个专栏。教育信息公开重点突出群众关心的义务段招生入学政策、考试招生、均衡教育、学校财务等各类重大项目进展相关信息的公开,发布教育信息771条。在市教育局、中心校显著位置公开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职工奖惩、干部人事管理、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干部职工、学生家长关心的事项。

  (2)卫生计生信息

  ①公开卫生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启动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主体工程,江边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云南湖泉圣仁医院项目。②公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信息:2016年全市应参合人数460,388人,实际参合人数460,136人,参合率为99.94%;2016年1至9月份新农合减免补偿1,128,739人次,参合农民受益面245.31%;新农合床日付费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已完成,并于2016年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③公开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信息:今年1-11月,全市14个乡镇卫生院、134个村卫生室和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省基药采购平台采购基药30个批次,837个品规。④公开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截至11月底,全市无甲类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按审核日期统计,全市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11种1257例,发病率233.74/10万;调查处置传染病32例、一般性中毒事件14起,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与处置率均达100%。⑤公开“两孩”政策信息:截至11月30日,全市累计登记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数为2902对,出生二孩数为2302人,其中,登记发放双方非农人口二孩《生育服务证》498本

  6.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组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春秋季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对企业、商场、市场、超市、食品批发行业、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车站、食品展销会、食品礼品店和弥勒市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车辆200台次,检查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共55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58份。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发布了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防食用四季豆、扁豆中毒,进入高温季节食品安全预警,预防食用马桑果等果子中毒,预防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预防食用草乌附片中毒的预警公告等6期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2016年3月1日“两证”合一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批发零售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共1538户,备案化妆品经营企业86户,涉药涉械监管对象531户。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凭证》23户、《小餐饮备案凭证》127户、《小摊贩备案凭证》54户。

  7.公开农产品安全信息

  2016年抽检蔬菜样品4583个,抽检水果样品957个,通过网站、报刊、宣传栏等途径对检测结果进行了公开。抽查种子种苗生产企业2个,工商个体户16户及农药经营户123户,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年内,在农业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064条,上报信息1064条,上级采用信息675条,农网访问量30536次,同比增长1.2%。对这些信息全部在农业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过这些程序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作出。对重大民生决策或者决策中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认真对待专家论证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截至12月22日,全市共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7件,听证事项主要是城市建设规划、公共资源使用收费、医疗卫生建设等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市政府分别将293件代表建议及时转交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办理。经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已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满意率、办结率均达到100%。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或者基本解决(A类)的有152件,占建议总数的51.88%;对代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有89件,占建议总数的30.38%;对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因受政策、资金等因素制约,现阶段不能解决、不好解决的,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此类(C类)建议共38件,占建议总数的17.75%。市政府分别将222件提案及时转交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办理,所有提案已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满意率、办结率均达到100%。对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或者基本解决(A类)的155件,占提案总数的69.8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53件,占提案总数的23.87%;因受政策、资金等因素制约,现阶段不能解决、不好解决的,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此类(C类)提案共14件,占提案总数的6.31%。

  3.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预决算文件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29号),制定了《弥勒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弥勒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

  (2)积极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

  在弥勒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在“阳光弥勒-弥勒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弥勒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部门预算公开表,将全市所有125个预算单位(3个涉密单位除外)的部门预算在“阳光弥勒-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公开了PPP项目建设信息14个,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在财政部PPP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披露。

  (3)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从2016年5月31日开始,全市所有125个预算单位(3个涉密单位除外),在“阳光弥勒”单位网站上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在红河日报、红河财政信息公开了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4.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在2016年,通过弥勒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开各类审批事项344项,公开通知公告24条,工作动态255条,政策法规11条。于6月23日,弥勒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正式启动运行,截至目前,共发布公开选取公告20个,成功选取项目15个,无效、废止公告5个,为公开选取中介服务、规范使用财政性资金选取中介服务提供了保障。截至2016年12月1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15012件,办结15012件;通过通用审批系统累计受理394件(通用审批),办结394件,办结率100%;通过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共接件投资审批项目277个,办理审批事项741件,投资概算金额724.7亿元,按时办结率为100%。

  5.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公开

  在2016年,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日博365娱乐城站、阳光弥勒网站等6个网站共上网发布各类采购信息公告935条,工程交易招标公告124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21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09项,采购预算金额3392.2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765.59万元,节约资金626.65万元,平均节约率18 %;完成进场交易工程项目72个,交易金额27166.09万元,节约资金903.81万元;共采用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68宗,成交金额88344.71万元。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全媒体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主要是: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9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系统公文办理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99号),印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09号)。于10月17日,市政府办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181号),经过统计,全市关注人数达3300余人。

  2.及时开展政策解读

  市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东风农场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编印宣传手册、张贴布告、发表电视讲话、召开群众大会、接受媒体采访等不同方式,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帮助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突出反映在劳动力输出、通用机场建设和高铁建设征地、城市出租汽车和网约出租汽车管理以及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方面。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市政府和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件。

  全年,编辑弥勒手机报201期,编发新闻稿件1400余条,撰写上报舆情信息文章400余篇(100多篇信息被省委宣传部采用),向州委宣传部上报舆情信息线索调查表15期。弥勒手机报用户有近4000位用户,弥勒电视台、弥勒信息等微信公众平台近40000人关注。

  3.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重新修订完善《弥勒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和《弥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方(预)案》,进一步完善新闻舆论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新闻舆论监督研判、督办和通报机制。印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2号),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在政务公开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全年,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微博微信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累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30件次。市政府新闻办(外宣办)向公安、交通、住建、人社局等单位及有关乡镇交办新闻舆论监督件7件。妥善处理和化解了城市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农民工工资兑付、亚澜湾工程纠纷、昊邦集团事件等引发的社会舆情5件。

  4.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全年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3次。邀请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等20余家中央省州主流新闻媒体540人次记者到我市进行采访报道。为扩大弥勒对外形象宣传,市政府与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高铁列车广告发布合同。

  5.公开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将2015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市人民工作政府报告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将《弥勒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1.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市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网管中心、法制办、政府办信息科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市各部门、各乡镇按照要求,都相应成立了本单位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了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了公开工作有领导管,有工作人员干,公开工作成为单位内一项常态性工作。目前,全市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有137人,其中专职人员23人(不包括市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兼职人员114人。

  2.认真抓好工作计划安排和督促检查

  在2016年初,市政府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6年政府工作计划,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证政府工作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省、州系列文件,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好各类工作配套制度,并在工作推进中实时开展督促检查。在年底,市政府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各乡镇认真开展公开工作自查,限时整改存在问题,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之,全市政务公开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3.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任务目标,根据省政府、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先后印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08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09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10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2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完成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4.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1)抓好政府网站维护管理

  一是丰富网站内容和加强运用建设。重点立足于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建设,紧跟全市重点工作、重大热点事项调整主页栏目,并对页面进行改版,增设了“两会专题”和“创建卫生城市”等专题栏目,以主页图片链接了“弥勒市部门责任权力清单”、国务院办公厅“我为督查提建议”和“弥勒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多个集群系统板块,并在主页上按访问对象设计了导航栏目。网站内容基本涵盖了企业法人及个人办事各方面的相关信息,并提供资料下载,方便了访问者的查询需要。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各级政府网站进行普查及定期监测的通知要求,于年内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自查,对照指标逐项排查并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每期下发的问题清单,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督查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认真整改各自所办网站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大网站信息更新力度。制定专人负责网站日常信息发布和维护,按栏目内容进行分解落实。理顺信息来源渠道,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信息发布机制:由市委办和市政府办的信息科、市文广局和弥勒报社定期报送每周本市领导的重要活动、相关会议等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真实、准确。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各部门、各乡镇因工作需要,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的,由本单位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市网管中心集中发布。对经常性需要发布信息的,可以向市网管中心提出申请,由网管中心发给账号并授予相应栏目,本单位自行发布信息。四是严把上网信息审核关。坚持“谁发布,谁审核”及“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严格信息报送和审核把关,印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务公开材料报送制度的通知》,确保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及时高效、权威规范。

  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7080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666条,合计11746条。

  (2)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政务服务信息电子化公开力度。整合各审批部门资源,通过弥勒市网上服务大厅公开各类审批服务事项820条,公开工作动态236条。开通了网上咨询、投诉通道,全方位构建了网上咨询、申报、预审、办理、查询、反馈和监督管理的政务服务功能,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审批信息化建设。继续整合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和通用行政审批系统功能,构建了“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三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通过整合审批部门资源、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等举措,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加快推进投资项目中介超市建设。依托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业主、中介机构和部门提供信息公开、咨询查询、信誉推介、申请入驻、登记管理、竞争选取、结果反馈、信息发布、签约见证、合同管理、监督评价、信用管理等服务。

  (3)继续完善“96128”专线平台建设工作

  不断完善“96128”专线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96128”专线工作责任领导和专职人员。截止12月20日,全市“96128”专线转接次数1126次,转接成功1092次,转接成功率97%。

  5.坚持公开政务信息和保守国家秘密相结合

  各部门、各乡镇在公开政务中,按照市国家保密局要求,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由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人员对国家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处理、协调,解决政务公开中的技术问题,完善保密工作。于年内,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与市国家保密局联合开展了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专项检查,经过检查,全市没有发生因为公开政务信息而泄密的情况。

  6.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就政府信息有关制度和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市网管中心对各单位网上发布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信息发布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将情况通报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视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七)指导本地本系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工作协调配合得当,职能作用发挥正常,形成了工作合力。在工作推进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业务上的指导,向各部门、各乡镇告知了网管中心、法制办、编办、政务管理局等牵头负责部门的电话和联系人,及时解答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遇到不属于本部门负责解决的问题,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反馈提出问题的部门或乡镇,争取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2016年,经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同努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政务公开的方式还不够规范

  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具体操作程序、要求时限等都没有明确统一规定,造成部分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缺乏工作连续性,公开政务被当成临时要求完成的任务,公开工作缺少严肃性、规范性。

  (二)政务公开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在少数行政机关中还存在着公开流于形式的现象,把政务公开工作简单化,对工作有效性考虑的少,没有认真遵循工作制度和流程,导致不愿公开或不敢公开政务。

  (三)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渠道还不够畅通,在受理申请时还存在着过度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手续多,实际上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门槛。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主动公开内容中,存在着文件多、会议多的现象,具体指导群众如何办事的政务信息少,内容更新不及时,重要的政务信息少,特别是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总结已经开展的工作,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办法,切实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

  (一)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公开政务的责任意识,提高主动公开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及时调整充实各部门、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统筹处理好政务公开工作和其他工作关系,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干。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切实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

  (四)不断加大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

  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开展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后的单位实时进行通报,督促单位限期整改。

  (五)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和乡镇实际,科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考核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建设质量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优化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访问、下载功能,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七)认真做好社会热点信息公开工作

  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相关情况及时予以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八)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法律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办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案件,自觉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并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九)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市级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各部门、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十)按时按质报告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工作请示汇报,保质保量地向上级报送各项工作材料。严格落实部门、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各单位公开工作的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