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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17-0676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虹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0-18
文号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
弥勒市虹溪镇综合农贸市场招商公告

弥勒市虹溪镇综合农贸市场招商公告

  根据《虹溪镇集镇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0》,按照虹溪镇集镇建设和改造的要求,经虹溪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虹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公开向社会进行项目招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弥勒市虹溪镇综合农贸市场

  二、项目介绍和概要

  虹溪镇古称“十八寨”,地处彩云之南、福地弥勒西南部(东经103°19′,北纬24°9′),光绪年间更名为“虹溪”,以“虹溪八景之一”的“虹溪春水”命名。虹溪距市区40公里,东与竹园镇相邻、西接五山乡、北接新哨镇、南与巡检司镇接壤,全镇辖区国土面积1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106亩,全镇四周环山,中部平坦,最高海拔为1974米,最低海拔为1020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常年平均气温16.8℃,年平均降雨量为800毫米,土地肥沃,沟渠纵横交错,具备大规模种植粮食、烟草、葡萄、蔬菜等农作物的条件。全镇辖9个村(居)民委员会,86个自然村,98个村民小组。2017年,全镇总户数15503户,总人口47003人;其中:城镇人口11035人,占总人口的23.5%;乡村人口35968人,占总人口的76.5%;7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坝区,居住着汉、回、彝、傣等民族。

  项目建设位于弥勒市虹溪镇政府对面,车站背面,用地面积80亩(实际用地位置及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5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开发整理的内容包括:土地平整、供水、供电、雨污排水、道路、绿化、亮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2、综合农贸市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及商铺、住房、停车场、中心花园等项目的开发。

  三、投资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资企业需具有相应的资质,资金雄厚,信誉良好。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同类型项目建设经验的企业优先选择。

  四、项目定位

  投资方依托虹溪地理位置及历史文化,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推进虹溪集镇经济发展及相关产业全面实施建设。虹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将带动周边乡镇农产品交易流通及全面改善虹溪镇集镇脏乱差等一系列问题。

  五、项目公告时限

  本招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有效(至2017年10月22日17时止)。

  六、报名方式和要求

  有意者可向虹溪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公司工商执照及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或者委托代理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七、确认方式

  虹溪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依照规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上报虹溪镇人民政府决定。

  七、联系方式

  虹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3-6281001

  传 真:0873-6281001

  联 系 人:李青泽

              虹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